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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录·入藏录》共收经一千零七十六部,五千零四十八卷,分作四百八十帙。由于
放入藏经洞中的佛典不是一部完整的正藏,而是已经作废无用的残经破卷,所以现在敦煌
遗书中的佛典显得紊乱不齐,不成系统。有些经典所存特别多,如鸠摩罗什译《金刚经》,
总数约在一千八百号以上。《妙法莲华经》也至少有二千多号,它的卷一、卷二都超过五
百号,卷七则有七百多号。相反,不少经则一号也没有。据粗略统计,在一千零七十六部
经中,一号也没有的经典至少要占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有的经典虽有留存,但零卷碎帙,
已经凑不完整。例如《大般若经》一部六百卷,《大宝积经》一部一百二十卷。在敦煌遗书中虽有留存,均不完整。有些经典,如《大毗婆娑论》一部二百卷,在敦煌遗书中仅剩数号。虽然如此,敦煌佛教文献中所存的正藏仍有较大的价值,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点比较突出。
1
.校勘价值:
敦煌遗书大抵为千年以前的古抄本,比起现代流通的各种藏经,它们更接近诸经之原
貌,因此具有较大的校勘价值。敦煌佛教文献中还保存了一些唐代官府的写经,是经过京城各寺的高僧大德反复校对过的,格式严谨,没有任何错字,是可以信赖的善本。有些佛经有许多副本可供比勘,有些写本本身已经用朱笔或墨笔校勘过。因此,这些古写本在校勘后世的《大藏经》刻本方面价值很高。日本学者在二十世纪初编辑《大正新修大藏经》时就利用了部分敦煌写本来校勘《高丽藏》本。
2.
研究价值
敦煌佛教文献中所存正藏的研究价值,主要体现在这些写经末尾所附的题记上。例如在北图藏雨字三十九《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五末尾有这样一段题记:“大周长安三年岁次癸卯十月巳未朔四日壬戌三藏法师义净奉制於长安西明寺新译并缀正字;
翻经沙门婆罗门三藏宝思惟正梵义;
翻经沙门婆罗门尸利未读梵文;
翻经沙门七宝台上座法宝证义;
翻经沙门荆州玉泉寺弘景证义;
翻经沙门大福先寺寺主法明证义;
翻经沙门崇光寺神英证义;
翻经沙门大兴善寺复礼证义;
翻经沙门大福光寺上座波仑笔受;
翻经沙门清禅寺寺主德感证义;
翻经沙门大周西寺仁亮证义;
翻经沙门大总持寺上座大仪证义;
翻经沙门大周西寺寺主法藏证义;
翻经沙门佛授记寺都维那惠表笔受;
翻经沙门大福先寺都维那慈训证义;
请翻经沙门天宫寺明晓,
转经沙门北庭龙兴寺都维那法海.
弘建勘定。
”
上面题记中出现的不少人都在中国佛教教史上有一定的地位。如宝恩惟翻译过好几部经典。弘景、复礼、法藏等都参加过《八十华严》的翻译。法藏更是中国佛教华严宗的著名僧人。可见上述题记对于我们研究这些僧人的活动以及当时僧人隶寺制度都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还有北图藏新字
657
号义净《新译药师琉璃光七佛本愿功德经》卷末尾除了参与译经的僧人名录外,还有:
“中大夫检校兵部侍郎臣崔提润文;
太中大夫行给事中上柱国臣卢祭润文、正字;
太中大夫宗正寺少卿臣沈务本润文;
中大夫前吉州长史上柱国臣李无敬正字;
秘书省楷书令史臣杜元礼写;
典秘书省楷书令史臣杨乾僧;
判官朝义郎著作佐郎臣刘令植;
使秘书监驸马都尉上柱国观国公臣杨慎交。
”
从这些题记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武周时期译场的组织,工作方法,与朝廷的关系,僧俗人等在译场中的作用等等。正因为有这样的严密的组织,严格的规则,朝廷的大力支持,才能保证译经的质量。这种用集体力量来完成重要典籍翻译的做法,至今仍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
另外,在敦煌文书中还有一批佛典是在长安由写经坊抄出的,如
P3278
号《金刚经》残卷末尾就有这样的题记:
“
上元三年
(676)
九月十六日书手程君度写
用纸十二张
装潢手
解集、
初校群书手
敬诲
再校群书手
敬诲
三校群书手
敬诲
详阅
太原寺大德
神符
详阅
太原寺大德
嘉尚
详阅
太原寺主
慧立
详阅
太原寺上座
道成
判官司农寺上林署令
李德
使朝散大夫守尚舍奉御
阎玄道
”
。
象这样的题记在敦煌佛教文书中总共有三十多号。从这一类题记可以看出:
1
、当时
把写经当作一件十分严肃认真的大事,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并派专人管理,监督此事。
2
、抄经有一定的程式,一定的工作规范。整个抄经工作分解为若干环节,由人分别负责。
3
、抄写十分认真,抄后三校,并由四人详阅,以免错讹。参加者各自署名,以示负责。
4
、抄写佛经是由国家专门机构和寺院僧人协同进行。
5
、专门记载用纸多少,一方面说明经文格式已形成一定的规制,也说明纸张珍贵,不得随便浪费与贪污。
6
、这些经典出现在敦煌藏经洞,说明中央政府曾大规模向各地颁赐过佛经。
7
、参与详阅的太原寺主慧立,可能就是《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的作者。他是唐玄奘的弟子,曾参与玄奘译场工作。在僧传中没有其传记,他的事迹散见于其他人的传记中。有些认为他是魏国西寺沙门。这个题记之发现,丰富了对他生平的知识。
写经题记中还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社会生活、风俗习惯、职官制度以及史事等,其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3
、文物价值
总的来说,敦煌遗书都是文物,都是稀世珍宝。但是在所有佛教典籍中正藏地位特别崇高,人们在抄写时也特别认真、虔诚,所以正藏的价值也就显得更高。前面已经提到敦煌文书中有一批宫廷写本,这批写本用纸精良,抄写认真,校勘精心,由专聘的官方楷书高手写出,其书品、字品都是上佳之作。历史上曾有一件唐太宗时期的宫廷写本《善见律》传世,被历代书法家、收藏家叹为至宝,展转流藏,至到今天。
《开元录》是撰于唐玄宗开元十八年
(730)
的一部经录。其后,在唐德宗贞元十年
(794)
,僧人圆照曾撰《贞元续开元录》,将《开元录》撰成后六十余年间新译佛典逐一著录,作为对《开元录》的补充。这部目录以后也被人们作为造藏的依据。此外,宋代开国后,诸帝均较重佛事,专设译经院从事佛经的翻译,亦有经录专门记载其时翻译的经典及翻译概况。从《赵城金藏》与《高丽藏》的比较可知,宋刻《开宝臧》的基本结构是《开元录·入藏录》所收经;《贞元续开元录》所收经;再加宋朝新译经等三大部分。这就是
10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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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我国佛教大藏经正藏的标准形态。敦煌地区的正藏也是如此,早在五代时,当地佛教教团就依《开元录·入藏录》配齐了本地藏经。《贞元续开元录》所载诸经也传入敦煌。现敦煌遗书中存有的一批不空译经,就属于《贞元续开元录》。宋朝时敦煌也曾受过宋廷赐予的新译佛典,因此敦煌当地的正藏与全国其它地区的正藏应无太大区别。敦煌的战乱较少;又未遭受会昌佛难,因此保存了一大批内地没有的经典。一是部分经典在开元十八年之前译出,内地已经亡佚,故智升未能见到,未能收入《开元录》中,敦煌却有保留,如北图藏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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