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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景区(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敦煌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我局结合全市各景区(点)经营和运行的实际状况,制定《整顿和规范旅游景区(点)的工作方案》,现下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整顿和规范旅游景区(点)的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改善各旅游景区(点)的基础设施条件,规范旅游景区(点)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根据《敦煌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现就整顿和规范旅游景区(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整顿和规范旅游景区(点)工作的指导思想
整顿和规范旅游景区(点)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坚持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通过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力争打造一流的景区、一流的服务和一流的品牌。
二、整顿和规范旅游景区(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整顿和规范旅游景区(点)工作,重点要完成以下三个方面的任务:
一要大力改善旅游景区(点)的基础设施条件。各景区(点)要更新完善导游图、简介牌、引导指示牌等规范性标志和标准厕所。特别是玉门关景区要在完成景区道路建设的同时尽快制作玉门关历史简介碑、指示牌,增设移动式厕所,设立规范的停车场,5月底前完成玉门关、河仓城、汉长城的道路工程及路牌标志的安装。三危山景区要合理布设免冲式厕所;雅丹地貌风景区要对现有的标志碑、牌进行更换、粉刷,对未列入开发的区域要适当设置一些碑、牌等保护设施,继续加大对景区内的巡视和检查及处罚教育力度,确保景区内地质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不受破坏。阳关旅游景区要增设景区导游全景图、绿化植物说明牌、服务项目全景图等,要按4A级标准更换卫生间设施。敦煌仿宋电影城必须要规范指示牌、简介碑,要按3A级标准完善景区基础设施。
二要规范旅游景区(点)的经营服务行为。全市各旅游景区(点)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佩带监督卡;景区(点)内的经营摊点要做到明码标价,不准搞价格欺诈;景区(点)内的参与性娱乐项目要有安全防护措施,有条件的经营业主要统一为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景区(点)内从事照相、购物等服务性经营行为的,要遵循“自愿、互利”的原则,不准强拉强买。
三要加强景区(点)解说服务人员的培训。景区(点)内从事讲解服务的工作人员要讲普通话,普通话不过关的不准上岗;各个旅游景区(点)要开展解说服务人员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解说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整顿和规范旅游景区(点)的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旅游景区(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旅游局成立以书记范存为组长,祁雅茹为副组长的整顿和规范旅游景区(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整顿工作,各旅游景区(点)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各旅游景区(点)要不断增强新闻宣传意识,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规范各项服务行为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效果。
三是各旅游景区(点)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在配合开展集中整顿的同时,各旅游景区(点)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开展整章建制活动,大力规范自己的经营服务行为。
四、整顿和规范旅游景区(点)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月1日—4月30日)自查学习阶段
第二阶段:(5月1日—10月31日)全面检查整改阶段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1日)总结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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