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况,邻里之间,同行之间,女性,亲戚,官人,军人等都可以结社。结社采取自愿原则,凡参加者都必须保证接受社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称作"社条",由全体社人开会制定(称作"商量"),社中的重要事项,包括选举社官、权利义务的规定等都在社条中有明确说明。日常事务由社官根据社条负责,遇到社条中没有的新情况,召开社人大会商量。社中一切事务实行公开原则,收支不论大小都有当时的票据和账目。敦煌文书中有一种是"社条文样",可以说明结社以及社的管理制度是普同的。因为民间的这种结社,主要是民间自助性质的,对于社会安定有很好的维系作用,所以政府是一切不问或者支持协助。(S6537社条文样)
《放妻书》
敦煌文书记录当时的结婚礼仪实在是太复杂了,从通婚书的传递,到婚礼的完成,这中间的过程专家要写厚厚的专著。有意思的是当时的洞房不是现在这样的一个房间,而是一种帐篷(叫"青庐"),设在房间的西南角的"吉地"之上。新郎新娘,"同牢盘(新郎新娘用同一个盘子吃肉),合卺(jin)杯(用同一个葫芦做的瓢饮酒),帐中夫妻左右坐。"这种婚礼来自很古老的传统,又明显地受到北方少数民族习惯的影响,不仅敦煌如此,中原也如此。(第360窟的青庐图)
结婚是喜事,离婚则令人感伤,但白头偕老毕竟不是人人都能实现的梦想,所以中途分手的事就在所难免了。丈夫写一道《放妻书》,双方父母亲戚认可,婚姻即宣告结束。"三年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这道《放妻书》写明要给妻子提供三年衣粮,最后不知道为什么还喊了一句"伏愿娘子千秋万岁"。人类在情感上的无奈真是万古长青的课题啊。(S6537)注:P为伯希和藏品的编码,S为斯坦因藏品的编码。 (南方周末8月17日 ) |